近日,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。
城市(县城)建设统计年报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、公用事业价格和标准、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、供水、节约用水、燃气、集中供热、轨道交通、道路桥梁、排水和污水处理、园林绿化、环境卫生、历史文化街区及市政安全。
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内容包括村镇基本情况、市政公用设施、房屋建筑、建设投资。
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(管)委,北京市统计局、农业农村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:
为做好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,按照《城市(县城)和村镇建设统计调查制度》规定,现就开展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、2023年服务业统计年报、2024年城市(县城)建设统计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
(一)统计范围。
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分为城市(县城)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2部分。
城市(县城)建设统计年报统计范围为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(城关镇);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统计范围为建制镇、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。
(二)统计内容。
城市(县城)建设统计年报内容包括:人口和建设用地、公用事业价格和标准、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、供水、节约用水、燃气、集中供热、轨道交通、道路桥梁、排水和污水处理、园林绿化、环境卫生、历史文化街区及市政安全。
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内容包括:村镇基本情况、市政公用设施、房屋建筑、建设投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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